為孩子「犧牲奉獻」時,也要給他機會看到別人的需求,他才會懂得體諒他人,體會愛與被愛的快樂。
有一天班上烤餅乾,剛滿四歲的絲莉,把一塊破碎不堪的餅乾留給媽媽。我問她為什麼只留破餅乾給媽媽?絲莉想也不想的回答:「每次媽媽都拿破的,她喜歡那樣。」
絲莉的媽媽就像許多好媽媽一樣,總把最好的留給孩子,剩下的才留給自己。但一直這樣做,我們卻可能沒有給孩子機會,去體會自己也有能力,能快樂和仁慈的為他人「退讓」。所以,假如我們能適時引導孩子,去認識一個「真實的媽媽」──其實媽媽也喜歡好東西。讓孩子有機會去選擇退讓,那我們為孩子奠定下的,是仁慈的種子。
女兒寧寧三歲時,有一天,把午餐的剩飯推到我面前。我一陣錯愕,不禁問她為什麼要把剩飯給我?她天真的回答:「因為媽媽喜歡吃剩飯!」
就像許多好媽媽一樣,我不只吃剩飯,做得多,也睡得少。但一直這樣做,我們很可能忽略了幫助孩子,去體會自己有能力快樂和仁慈的為他人設想。所以我們應該帶領幼兒認識一個真實的媽媽──雖然她不在意,但其實媽媽也不喜歡吃剩飯。讓孩子有機會去了解他人的真實感覺,也讓他有機會參與退讓的舉動,那我們為孩子培育的,是體諒和感謝的幼苗。
帶幼兒看見他人的需要
看見他人的需要,是發展同理心重要的過程。然而這種能力,不會隨著年齡自動發展。許多大人說:「等他長大了,他就會了解爸媽的犧牲。」「等他再大一些,自然就會懂得分享了。」
為他人設想,是愛的反應,但這個反應,並不是年紀愈大就愈成熟,它必須藉著無數成長經驗的歷練和滋養,才會慢慢深刻;它也需要不斷的練習,才會變成處世原則的一部分。
這樣的練習,在日常生活的互動中,就可實踐。比如說,成人能對孩子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溝通自己的需要,就能讓孩子有機會一步步學習如何了解他人的觀點、體會他人的心情。也就是從這裡,孩子漸漸不再那樣以自我中心,懂得如何妥協,從同理他人的過程中,體會愛與被愛的快樂。
還記得有一天,我在沙發上睡著了。那時四歲的兒子小福經過看見了,就躡手躡腳的也擠在沙發的一角,半個身體懸空在沙發外,動也不敢動。我那時心裡很感動:「我的孩子,看見了一個真實的媽媽。」事後,我謝謝他了解媽媽需要休息,我告訴他躡手躡腳的選擇,讓我覺得他很愛我。看得見媽媽需要的幼兒,會躡手躡腳的,好讓媽媽可以充分休息;躺在媽媽的身旁,使媽媽高興,因為他知道媽媽的快樂,就是有他在身旁陪伴。被媽媽愛,讓小福滿足;愛媽媽,使小福快樂。
四歲的莉絲,是家裡的獨生女,做任何事都很慢,因為她覺得別人「等她」,是理所當然的。那天,她又不在意地、慢吞吞的穿雪裝,讓其他十九個孩子等她,我決定換個方向來與她溝通。所以我說:「你的朋友們穿上了厚厚的雪裝,好熱。你假如能穿得快一點,他們就不會那麼熱,你能幫他們嗎?」聽到我這麼說,莉絲穿得飛快,然後我當著大家的面說:「我知道你喜歡慢慢穿,謝謝你能為了你的朋友們穿這麼快,這是仁慈的表現。」有過幾次經歷後,為他人設想,慢慢地成了莉絲的處事選擇,因為那讓她快樂。
有一天我們全家人到餐廳吃飯,好菜一上桌,我媽媽就順手為我那十三歲的女兒夾了一塊上好的肉。結果反讓我女兒說:「外婆,你不要每次都把最好的先給我和弟弟,你這樣,好像我們一直都是小寶寶。」對孩子無謂的「犧牲」,有時只強化了他「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觀,永遠長不大;給孩子關愛他人的能力,他就一輩子生活在感恩惜福中。這最主要的開端,不只是父母無條件的關愛,也在於父母是否有給孩子機會,引導他看見並尊重你的需要。能看見他人的需要,的確是發展同理心的重要一步。不斷給孩子機會,看見也尊重大人的需要,那樣的孩子就比較容易體諒他人、關愛他人,更能體會愛與被愛的快樂。這樣的例子,在教室裡屢見不鮮。
同理心來自引導跟示範
「這樣會太緊嗎?」五歲的小克兩手拉著阿娜腳上的雪鞋鞋帶,一邊抬頭問那個三歲的小女孩。這讓一旁也在幫小小孩繫鞋帶,卻像做例行公事的老師──我,頓時無言。
四歲的安安在教室裡突然放聲大哭,我還來不及回過神來,三歲的小茱已經一個箭步,從教室的冰箱拿出了冰袋,連同紙巾交給淚人兒安安,嘴裡還說著:「好痛呦!」
小克有個極為細心的爸爸,他常常向小克說明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小茱的媽媽,是個單親媽媽,常常向她解釋為什麼得晚一點來接她,也謝謝她的體諒。
兩個孩子都還小,小茱甚至有專注力的問題,但日常生活環境的滋養,使他們都有一顆寬大體貼的心,能夠感受他人的需要,也知道如何提供他們的關愛。
我年邁的媽媽行動不便,走路得拄著拐杖。那天在我小弟家,他那才滿三歲的女兒,一看到我媽媽站起來,馬上跑去拿拐杖,仰著頭叫:「阿嬤,小心!」
一時之間,我感動得說不出一句話。
孩子是大人的一面鏡子,父母跟老師是影響孩子最深遠的人。孩子能從大人的一舉一動中學會分享跟體諒,或是學會以自我為中心。給孩子關愛他人的能力,他就能一輩子生活在感恩惜福中。
本文節錄自/讓孩子安心做自己
出版社/天下雜誌
作者/李坤珊
出版日期/201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