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二、新一代健保的內容。 三、對企業與員工的影響。 四、如何運用勞務管理因應。 一、前言 100年1月4日新一代健保法在立院三讀通過,授權行政院公佈生效日期,而原定10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因為補充保費如何徵收有所爭議,相關執行辦法無法公佈,因此延後到102年1月1日實施。其實生效日期與法律通過差了近兩年,對二代健保有研究的內行人一點不意外,因為當初衛生署對新一代健保費採取「家戶總所得」的方式收費,以符合健保乃社會保險的定義,讓收入高者負擔多以幫助收入低者,並讓保費計算不光以「薪資」決定,以致使一般僅有薪資所得上班族成為繳費的主力,而資本利得高收入反而負擔低。雖然此一理念符合公平原則,但此計費模式有如繳「健保稅」,因此遇到加稅必反對的立法委員與不配合的財政部,所以從原來籌劃多年2.0「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的模式轉成以原來計費模式再加上「補充保費」拼湊1.5代的版本。由於先天不良,所以有些規定就有公平性的問題,故有許多技術性的問題要克服。 二、二代健保的內容 新一代健保的內容就如前言所提,除了以原來計費的「一般保費」外再加上「補充保費」以增加健保收入,避免未來財務破產,現在將兩種保費內容說明如下: 閱讀全文,請參閱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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