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態建築症候群 (sick building syndrome)
定義
建築物內的人員因處於建築物內而引起的急性不適症狀。該不適症狀無明確診斷,或病因不明。
症狀
病態建築症候群有多種可能症狀。常見的包括以下幾類:
1.
黏膜刺激: 眼癢、眼紅、喉嚨癢、喉嚨痛、咳嗽。
2.
神性毒性: 頭痛、疲倦、注意力不集中。
3.
呼吸道: 易喘、咳嗽、(如氣喘發作般的)喘鳴聲。
4.
皮膚: 起疹子、搔癢、乾燥。
5.
感覺神經系統: 嗅覺異常、視覺異常(例如: 視力模糊)。
病因:
1.
化學性汙染物: 汽機車排放之廢氣、燃燒產物(室外);揮發性有機物質、二手菸(室內)。
2.
生物性汙染物: 花粉、細菌、病毒、黴菌。它們通常生長於靜止水體,例如: 濕潤器、排水管。
3.
空氣流通不足: 西元1970年的石油危機,使得許多建築師將建築物設計得較以往更密閉;後來發現,因此舉而降低的空氣流通率,不足以維持室內人員的健康與舒適。
4.
電磁輻射: 微波爐、電視機、電腦等電器會發出電磁波,而可能導致身體不適。
5.
心理因素: 工作壓力過大、對工作(或其他事物)不滿、溝通不良。
6.
溫度/濕度/光照度不佳(沒有太陽光)、人因工程設計不良等等。
切記: 新建或重新裝潢的建築物,有時反而因建材很新,易生粉塵、揮發有機溶濟,而導致病態建築症候群。
預防及控制
1.
移除汙染源。
2.
改善空氣流通(空調系統,或窗戶、門、通風口的配置)。
3.
清淨空氣: 室外、室內適當地種植植物。
如果您有任何疑似病態建築症候群的症狀,請先尋找並移除汙染源。若症狀持續,請尋求職業醫學科醫師的協助。
網站連結:
1. 病大樓症候群(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民國90年)
2. 社團法人台灣病態建築診斷協會
1.
Indoor air facts no. 4 (revised): Sick
building syndrom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Feb. 1991.
2.
Sick-building syndrome, Lancet. 1997 Apr
5;349(9057):1013-6.
3.
The sick building syndrome, Indian J Occup
Environ Med. 2008 Aug;12(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