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健康Q&A 文件 Q:員工特殊危害健康管理分級三級,公司已有廠醫,所以應該不用將該員工轉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複檢吧?
作者: (台大醫學院) 杜宗禮 博士 (05-13 08:55) 發表討論 列印 詳細資料

特殊健檢的三級管理,應該至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複檢,重新分級判定以及作適當之建議,如工公司之服務醫師非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則仍依讓員工到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門診處複診。(僅供參考,不代表主管機關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