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各種形式心理治療的目標,都是要滿足患者在情感、認知、支配感等諸方面的合理需要,其方法是幫助他們消除那些妨礙滿足這些需要的不正常的態度、情緒和行為。藉此方式,心理治療力圖改善病人的人際關係、減輕不安,同時也幫助病人接受生命中不可避免的病苦, 如果可能, 也藉心理治療來增進個人的成長。 雖然不論何種心理治療都考慮到個人生活的各個層面,但不同學派的著重點則大不相同。大致可按以下幾點進行分類,治療的主要目標、短期目標以及試圖改變的主要是思想態度,情緒狀態,還是行為。 簡而言之,各種領悟治療(insight-therapies)著重於個別的病人,認為痛苦主要來源於未解決的內心衝突。有些著重于過去,如精神分析,他們認為內心衝突起源於早年生活的創傷性經歷,試圖揭示其根源並加以解決。行為治療也同樣首先考慮消除先前的傷害性經歷造成的影響。 其他行為治療者強調造型術(modelling)或操作式條件反射(operant conditioning),認為病人最主要的困難在於應付眼前的社會環境,這是著眼於現在的,也就是說,他們試圖幫助病人識別並矯正導致痛苦行為的近因。存在主義治療者(Existentially oriented therapist ) 側重於幫助病人展望未來,即揭示出個人之完善與成長的可能性。 一些治療者將治療的基本焦點置於家庭或人造的團體中,他們特別重視病人和家庭或團體中其他成員的反應,認為有助釐清症狀的起源,試圖動員起治療團體或家庭的各種力量。家族治療或團體心理治療中也方法上的差別,有些是從病人的過去尋找當前問題的根源,另外一些則著重於個人或家庭/團體中的致病或療病中的潛力。 至於從精神分析派衍生出的各種治療,病人接受什麼樣的治療主要取決於他的施治者所屬的學派。也就是說,這些治療者傾向於將他們的特別方法用之於所有病人。他們認為這是合理的,因為其目標是增進病人的一般整合能力或促進人格發展,特殊症狀自然會隨之緩解。認知治療者和行為治療者則與此相反,他們相信,病人在校正錯誤認知或克服特定症狀上的成功,會在社會能力和自信心上得到更廣泛的進步。因此,他們針對病人特殊的主訴,設計特殊的方法。正如第六章所闡述的,行為治療者針對那些界限分明的主訴施治,從而取得了某種程度的成功。遺憾的是,在求助者中主訴簡明的人只佔極少數。大多數人則有瀰慢而模糊的痛苦體驗,或能力降甚至精神錯亂的感覺,能証明他們對一種方法的反應比另一種方法更好的證據仍然不足,這一點在下面還將充分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