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機定義 具有重大心理影響的事件和決定(心理學詞典,Chaplin,1968)。 個體面臨突然或重大生活逆境所出現的心理失平衡狀態(Caplan,1964)。“危機”一詞由Gerald caplan發展。 個體運用通常應付應激的方式或機制仍不能處理目前所遇到的外界或內部應激時所出現的一種反應(Punukollu,1991)。 構成危機的要素:(1)存在重大心理應激;(2)引起急性情緒擾亂(焦慮抑鬱,煩躁),認知改變(集中、注意、記憶等改變),軀體不適(失眠、頭昏、腰酸背痛)和行為改變(生活常規改變,如不晨起鍛煉),但這些均不符合任何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3)其時當事人用尋常解決題的手段暫時不能應付。 二、自殺的學科歸屬 自殺屬於心理治療的一種。Bloch和Singh(1997)將心理治療(談話治療,the talking therapies)分為四類:(1)用以改善自我覺知,尋常為心理分析性心理治療;(2)給予長期情緒和實際支持,即支持性心理治療;(3)涉及危機的治療,屬於自殺或危機諮詢;(4)消除或改善特殊症狀和問題的治療,一般指行為治療,認知治療。 自殺是短程心理治療。通過干預集中解決當事人的感覺和問題,不涉及人格塑造。尋常自殺需要接觸其配偶或家人,一般治療為1-2次。 自殺系支持性心理治療。狹義的支持性心理治療是針對分析治療(心理分析性治療,行為治療,認知治療)而設立的,不用長時間瞭解病人早期發展,分析其潛意識,主要針對患者現在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支持性心理治療是對長期精神疾病功能殘廢患者尋求最佳的適應;廣義的支援性心理治療的目的在於改善那些易於發生心理功能障礙者應付能力的多種多樣治療活動。 自殺是聆聽心理治療(listening therapy)。 自殺要求治療者聆聽諮客的訴述,從而使他們達到宣洩和弄清問題實質的目的,又稱聆聽心理治療。 自殺是緊急心理治療(emergency psychotherapy)的最好方案,多用於輕生者,適應性障礙和創傷後應激障礙。 自殺是自殺預防的延伸,自殺不同于心理諮詢之處是它是在預防自殺的基礎上發展起來,故自殺和自殺預防是緊密相連的。有自殺意念和輕生行為的人是自殺的主要適應征。 自殺還包括一些危險行為(殺人,縱失,交通事故肇禍,企圖爆炸等),但由於人力和能力受限,大多報警110處理。 各種人生危機的干預: 實際上自殺和生命熱線服務中,與自殺相關的僅占少數(6.6%,南京,1996;0.5%,陳仲彝,1993;1.4%,季建林,1994;日本東京生命電話服務中心1972年為0.3%,1978年為16%,1988年為18%,1989年為24%,1990年為28%),隨著自殺和生命熱線服務與自殺預防聯繫更加緊密,則所占比率將上升。 五、自殺步驟 危機的評估:包括評估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評估是否存在生命危險和當事人應付能力受損情況,評估危機表現(情緒,認知,行為,軀體),評估家庭和社區,危機的緊急程度評估等。 制定治療性干預計畫:目的在於恢復到危機前的心理平衡水準。 治療干預:幫助患者正視自己的問題,鼓勵患者宣洩被壓抑的情感,學習應付方式,吸收既往成功經驗,建立新的人際關係。 危機的解決的隨坊,鞏固已取得的成果,提高應付水準。 六、自殺的技術應用 自殺應用的技術主要有二類:即支援技術和干預技術。 (1)支持技術,盡可能地解決危機,使病人恢復到危機前水準,如果必要可予以短期住院。(2)干預技術,又稱問題解決技術。 2. 注意事項 關心處於危機的人,要耐心聆聽,切忌用大道理教訓人。 處於危機狀態的人,是進行自殺的最佳階段。 治療者是幫助求助者去應付他們的危機,不能包辦代替。 處於危機狀態的人不宜對重大事項做出決定,其時往往考慮不周。 電話和面對面自殺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些決定結束自己生活的人不會尋求幫助。 提供資訊或情報,説明求助者處理有關問題。 避免在治療者和求助者之間形成依賴關係。 治療者應努力學習有關知識(法律,文化,經濟等),以便處理各種各樣的問題。 理解求助者拿起電話或上門是不容易的,需要有很大的勇氣,治療者要耐心和滿腔熱忱地關心理解和接受他們。 向求助者提供假安慰是不明智的,儘管這種安慰出於好意。同樣,廉價的同情也是不需要的。 勸阻求助者不要過多責備他人,無助於他們從主觀角度找原因。 不提供具體的建議如離婚,更換學校或職務等,但可提供可供選擇的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弄清各種方案的利弊及可行性,供求助者選擇最可取的方案。 治療者的作用在於啟發、引導、促進和鼓勵,而不是提供現成的方式。對於一個處於危機的人,別人真誠關心就是最好的安慰和支持。 3.干預技術可以靈活掌握,但提供給求助的説明(那些關鍵內容必須要講透)要規範化。下面舉一些常遇到的案例。 父母離婚引起子女情緒擾亂:父母都是成人,大人們的感情,子女是不理解的;父母離婚並非由於子女的原因;即使在離婚後父母雙方將一如既往地愛護和關心你們,繼續與你們保持聯繫。稍長孩子會因父母離異而產生“人間無真情”的想法,應予以糾正和解釋。 面對死亡,瀕死者多不願面對和承認死亡。治療者應引導他們正視和接受死亡現實,愉快地迎接生命的終結。要通過對話,要他們覺知和理解死亡。 失戀後擬輕生,要告訴當事人,初戀雖富於浪漫情意,但成功的機會不高;既然是選擇,任何一方都有提出分手的自由;應以不在乎的態度對待;用輕生的方法去贏得對方的憐憫,即使結合了也不會幸福,輕生不是生活中強者的表現。 被強姦:首先應拋棄張揚出去會損害自己名聲的錯誤想法,及時報警使罪犯受到法律制裁;去醫院檢查是否染上性病和懷上孕;吸收教訓,振作起來。 喪失:指親人去世。告以人生總會遇到喪親而悲傷的事;悲傷不能埋在內心,應經歷痛苦工作,宣洩自己的情感,主動回憶既往愉快的事是對抗喪失感的有力策略,它與被動地觸景生情是不同的;親人去世前已經盡了自己所能,不要過分自責。 第三者存在:為了家庭完整以及不傷害孩子,宜保持冷靜;允許配偶改正錯誤;認真分析配偶感情的外投因素,包括找找自己方面的原因;告訴配偶保全家庭和婚外戀情兼而有之,法律是不允許的,通過家人和朋友工作,使浪子回頭。 高考失利:大學再好,也不是人最終要達到的目的;大學夢破滅了就以消極的態度來對待生活,並不能幫助你改變現實,今年考不取可以積極準備明年再考,勝利總是屬於堅韌不拔者;不要怨天憂人,如果臨場發揮不好,可吸取教訓,以利再戰。 早戀:告以少年人在心理上尚不成熟,認識也不完善,不應該輕易承諾自己做不到的事;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無力承擔全部後果;眼下的學習是最重要的;早戀往往是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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