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 文件 員工協助方案(EAP)「法律議題」諮詢案例之 婚姻權益—請問律師我們可以再婚了嗎?
作者: (鉅微)管理者 (08-28 18:32) 發表討論 列印 詳細資料

終於修法通過

芯怡電話上有點不好意思的問著「我想請教律師我跟先生何時可以再婚」,原來是她看到新聞報導提及最近修法通過「民法夫妻財產制修法-配偶背債終止銀行強勢代位討債」,讓芯怡如有撥雲見日的感覺

 

EAP放大鏡

當初因為先生婚前幫家人的公司連保,婚後因為公司財務週轉不靈問題而倒閉,導致先生繼承的房子被拍賣,幸好婚後買的房子在自己名下,但聽說債權銀行會有代位請求分別財產的狀況,當時不得已聽別人的建議,與先生假離婚,以切割與先生的財產關係,但兩個人及小孩還是住在一起,不希望日後造成困擾。近期聽說銀行或其他債權人已經不能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想問律師是否她可以安心恢復與先生的婚姻關係?

 

EAP小幫手

1.新法:債權人已經不得再代位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對於芯怡的處境,個案管理師表示同情,這幾年銀行或債權公司等債權人代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這些狀況,有其不合情理之處;律師顧問說明,未修法前可能有人會嘗試請求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如果兩年的時效未超過,的確仍有被債權人追討的風險。這次修法通過後,律師顧問安撫芯怡可以放心,因為修法後其他債權人已經不得再代位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生先前因做保人而積欠的債務,將不致影響到她目前名下的財產狀態。

2.採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更好的的方式,即是前往法院約定登記改用「夫妻分別財產制」。如此,未來即使真的再有萬一的狀況,芯怡也不會被請求。

 

 

3.未來目標,就是積極理債

不過律師也提醒,根本的問題解決,還是需要她先生與相關債務人協商債務該如何積極處理,否則對她先生來說,將面對強制扣薪或被持續追討的情況,將是芯怡家中長期的家庭財務壓力。

 

EAP小叮嚀

法定夫妻財產共有制下,讓夫妻雙方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財產行使「分配請求權」立法精神,在於肯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對婚姻及彼此的貢獻。但後來反而成了債權銀行代位求償的管道,讓許多家庭關係或財務狀況陷入困境。幸好,從今年修法通過後,這樣的狀況將不再發生。像文章中的主角芯怡用這種假離婚的方式來處理,實屬下下策的做法,很可能得當一輩子的地下夫妻,而且對於家庭關係之維繫,有著極高的風險。